济南齐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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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李强律师    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2012至2013年为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执行主任。律师执业13年。
李强主任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法律业务知识。担任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医院协会、利星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主要案例有: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及其支公司的法律顾问,办理了近百起财产保险纠纷案件,做过数十次保证保险的资信调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挽回损失一千多万元;曾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维权律师,并代理了山东省农业实业集团公司、山东省肉食蛋品进出口公司潍坊冷藏加工厂、潍坊雅泰绣品有限公司、济南地区个贷等项目,参与烟台等地940余户资产包法律意见书的法律审查,对多个项目进行了处置前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收购不良债权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代理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济南双利达集团有限公司、肥城新华印刷有限公司等项目;代理南京普生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山东天达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参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等多起公司改制业务,以及山东省国资委国有不实资产核销业务。
      业务专长:金融保险、房地产、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
李强律师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加强理论学习和创新,并积极参与法律论文的写作,《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关系的法律分析》、《犯罪构成阻却事由比较研究》等论文在全省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中获得二等奖。法学理论的逐渐系统化,对律师业务的开展产生了良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